中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際刑事法院是一個以種族滅絕罪、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起訴個人的常設法庭。 中國貢獻了聯合國2013-2015年維和行動預算的3.93%,在聯合國會員國中排名第七。 美國排名第一,貢獻27.14%。
二戰“四大”戰勝國(中、蘇、英、美)是聯合國組織的創始國,1944年制定了聯合國憲章,1945年6月26日批准50個國家的代表。 中國由於長期反侵略鬥爭得到承認,有幸率先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 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承認中國人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努力,並宣布他希望幫助中國在世界上“在維護和平與繁榮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儘管遭到其他領導人,特別是溫斯頓丘吉爾的反對,中國自1945年成立以來一直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1949年,中國共產黨在反對國民黨政權的內戰中取得勝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層自稱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華民國退守台灣,台灣於1945年二戰結束時從日本手中奪取,1895年日本侵略者將台灣併入日本。 1991年之前,中華民國還積極宣稱自己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1950年代和60年代,這一主張被美國及其大部分盟國所接受。 在中國還是蘇聯盟友的時候,美國試圖將共產主義集團排除在聯合國之外,以便在安理會獲得另一個常任理事國席位。 為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被排除在聯合國之外,蘇聯代表於1950年1月至8月對聯合國進行了抵制,因此他們沒有否決聯合國武裝力量干涉朝鮮戰爭。 1950 年 6 月 25 日,朝鮮戰爭爆發,部分美國武裝部隊和後來的其他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參戰。 儘管朝鮮于1953年9月27日簽署了停戰協定,但朝韓之間的對峙仍在繼續。
中華民國就1949年蘇聯違反《蘇中友好合作條約》和《聯合國憲章》向聯合國提出申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91號和第292號決議,申訴中提到到“常設專業知識和研究大會臨時委員會”。 1952 年,聯合國大會裁定蘇聯阻止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日本佔領後恢復中國在滿洲的權力,並向中國共產黨提供軍事和經濟援助,中國共產黨後來於 1949 年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25個國家通過了譴責蘇聯的505號決議,9個國家反對,24個國家棄權。 該決議還確認了中華民國被視為“中國中央政府”的權利。
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英國、瑞士、瑞典、法國等許多西方國家改變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 20世紀70年代初期,許多西方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與中華民國斷交。
為了對蘇聯施加外交壓力,美國總統理查德尼克松派他的國家安全顧問亨利基辛格於 1971 年 7 月和 10 月兩次訪問中國(第一次是通過巴基斯坦秘密進行),討論與當時擔任中國外交政策負責人的中國總理周恩來。 他的旅行為 1972 年的首腦會議以及兩國關係正常化奠定了基礎,結束了 23 年的外交孤立和相互仇恨,有利於共產主義中國和美國之間默契的反蘇戰略聯盟.
1971年7月15日,聯合國17個會員國要求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問題列入第26屆聯大臨時議程,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自 1949 年以來一直被系統地剝奪其依法享有的席位的權利。 1971 年 9 月 25 日,包括 17 個加入議程的 23 個國家提交的決議草案 a/l630 和附錄 l 和 2,以“將其所有權利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即驅逐蔣介石代表。” 1971 年 9 月 29 日,另一項決議草案 a/l。 632 和附錄 1 和 2,在 22 個成員的支持下,有人提議,任何取消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權的提議都屬於《聯合國憲章》第十八條規定的重要問題,因此需要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通過。 一個/升。 1971 年 10 月 25 日,以 59 票對 55 票、15 票棄權否決了第 632 號決議以及附錄 1 和 2。